失业保险要怎么办理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如下:
失业登记与失业员工证
失业员工在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取得失业员工证。在办理失业员工证的60天内,需要提供《失业员工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然后到到就近的社保局失业窗口申请。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会发给《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必须本人办理,如代办,则需失业员工授权委托,并出具经公证处公证后的委托书。
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需要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相关的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备。
失业金申请
失业人员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金申请程序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申领失业金。
网上办理与窗口办理
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同时,也可以到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的原件等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失业保险时,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
审核与待遇发放
社保部门会对失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失业人员需要参加再就业培训,然后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和方式也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
建议:
失业人员应尽快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以便尽早领取失业保险金,保障自身生活。
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相关证明,并协助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