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丢了怎么办
时间:
不动产权证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准备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补证: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申请人身份证。
企业申请补证: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提交申请
产权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或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补证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及保证书。
备案查档
产权人需要到房地产局的原产权证发证机关申请内部查册,缴纳查册费后,由机关开具临时收据,并进行内部查册核对。
登报声明
产权人需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公告不动产证的遗失情况,通常需要满30日。
办理不动产权证
公告期满后,产权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遗失具结报告、测绘图、身份证、户口簿、图章等)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补证手续。
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会发送受理通知单,产权人可根据通知单上的时间,前往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
建议:
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并补办,以免影响后续房屋交易或其他产权事务。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